知道嗎?在愛情的世界裡,你不屬於我,但在朋友的世界裡,只有我是陪伴你的。你說過感情是不能強求的,那,我可以放棄這段不屬於我的戀情嗎?


***

「當我女友吧。」


「恩。」


沒有任何的猶豫,對話的過程如此短暫,換來的卻是不知何時才結束的痛苦。


一切的一切如果從頭說起,說到天荒地老可能都還沒說完,所以挑重點就好。


我,陳伊境,十六歲,高二生,目前就讀的學校是....等等,有點偏題了...咳咳,回到重點,就像剛剛說的,高中是所有嚮往戀愛的女生的重要時期,每個女生在心底都會有那麼點小小的願望,那就是被告白。


雖然我長的就跟路人甲一樣,黑色眼睛、黑色頭髮、紅色嘴巴....好像在廢話喔,好,說到哪?喔對!雖然跟路人甲沒兩樣,但我好歹也有被告白過,可是告白者不是年紀比我小、就是跟我完全對不到味的人,為此我深深的嘆口氣,難道這就是所謂的爛桃花嗎?從小到大我沒做錯什麼事(應該吧)、該做的也做了不該做的也做了(這什麼啊!),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我找了我喜歡的人。


不過,我知道這戀情不會有結果,他跟我曾明確的說過「我之所以會找妳當朋友,是因為妳不是一看見我就流口水的女生。」聽,說話多麼地欠扁!但我就是栽下去了....


的確我沒有對他流過口水,但那是『表面上』,心理面我都不知道流過幾次了!他長得就跟童話故事裡面的王子一樣,只是對女生的脾氣暴躁了點,為此我們常常吵架,還差點打了起來,但我們都只是把它當成玩笑,從沒認真過。


但身旁的人可不這麼認為,看到我跟他這麼親,其他女生可眼紅了,不是我在說假話,這是真的。女生在看到自己喜歡或愛慕的對象跟其他女生很親密的樣子,心中當然會冒出所謂的怒火或妒火。


而我就是可憐的受害者,明明我就是最痛苦的,喜歡他卻因為『朋友』這兩個字的意義而不能跟他坦白,每天就只能聊其他的話題,例如說哪個遊戲好玩、哪個比賽比得怎樣之類的,幾乎都是男性的話題,拜託他知不知道為了配合他我可是費勁我這一生的精力去看那些我從來沒興趣的東西!但習慣是可怕的,原本看的痛苦,到最後我竟然是到了沒看到就痛苦的階段.....


為此我很無奈與我的少女情懷說聲掰掰。


回題,就像剛開頭,他找我當女友,而我也很爽快的一口答應,其實我原本沒有要答應的,但那個時候我看比賽看的正精彩,完全就是處於『只要你講什麼我都答應』的地步,於是乎這件事情就在我嘴賤的情況下成立了。


不過現在想想,其實當女友也不錯,雖然是假的,原因很簡單,他喜歡一個女生,但對方卻拒絕他的告白,所以為了讓那個女生後悔,他找我當那可憐的第三人。我真的是很可憐阿!喜歡的人竟然把我當作盾牌,就為了自己喜歡的女生,我都不知道在私底下詛咒她多少遍了。


不過,利用這個名聲的我也很自私,明明可以事後拒絕,但我沒有。


「喂境,該走了。」阿,說人人到。


在此我來為大家介紹我喜歡的人,也是我現任的『假男友』,陳世明。其實我有吐槽過他的名字,我說『你的名字好像陳世美喔。』換來的是他的一記中指。


「喔。」聽到他叫人了,我還待在原地做什麼。


今天是星期六,答應做他『假』女友是星期五,結果在我答應後他又接了一句,「那明天出來吧,我約了那個女生出來。」聽到這裡我僵了下,到了假日還不肯放過我嗎.....


看到明明不是喜歡我的人當男友,而他的眼裡只有那個女生,心理面的痛真的很難比喻。


在在裡喃喃自語不知多久後,我們終於到了今天決戰的地點,咖啡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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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雪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